2千年前的古罗马,女演员被强制穿托加袍,与风俗业女性地位相同。
当众脱衣算正常,更惨的是她们被法律剥夺所有权利,连死后都不配有墓碑。
被法律歧视的"不洁"群体
走在罗马街头,你能一眼认出哪些女人是演员。
她们身穿粗糙的托加袍,与男人一样的着装。
普通罗马妇女穿长裙斯托拉,只有两种女人被强制穿托加:风俗业女性和女演员。
法律把她们归为同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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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共和时期,除了最低阶层的风俗业女性可以穿一件表示她们职业身份的粗毛料托加,女演员也必须如此。
这种服装标识系统简单粗暴:斯托拉代表贞洁,托加代表堕落。
罗马法对她们毫不留情。
女演员被列入"不名誉的人"群体,与角斗士、风俗业女性并列。
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着:她们不能在法庭作证,不能继承财产,不能与贵族男性合法结婚。
连死亡都带着耻辱印记。
普通公民死后有墓碑,有悼词,有哀荣。
女演员死后只能草草掩埋,没有标记,仿佛从未存在,这种法律歧视不是偶然,而是系统性的社会排斥。
贵族男人可以嫖妓,可以看戏,可以享受女演员的服务,又要在道德上鄙视她们。
这种虚伪的双重标准,成为整个社会的集体默契。
更残酷的是子女连坐。
女演员的孩子被视为私生子,无法获得父亲的姓氏和财产。
即使父亲是富有的贵族,孩子也只能跟着母亲承受社会歧视。
这种出身歧视世代传承,几乎无法摆脱。
法律条文看似冷冰冰,实际上反映了深层的社会恐惧。
罗马男人害怕女性拥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
女演员虽然地位低下,却能凭借才艺赚钱,在某种程度上获得经济自主权。
这种微弱的独立性都让男权社会感到威胁。
通过法律手段将女演员边缘化,既满足了男人的享乐需求,又维护了男权秩序的稳定。
摹拟剧中的当众羞辱
罗马剧场里,最受欢迎的是摹拟剧。
戏剧自希腊传入罗马后,不仅有传承,亦有革新。
希腊戏剧只允许男演员登台,罗马却让女性参与摹拟剧演出。这种"进步"背后,是更深的羞辱。
女演员要在台上脱衣服。
观众席坐满了各阶层的男人:贵族、平民、奴隶。
所有人都用同样淫秽的眼神盯着台上的女人,脱衣不是艺术表达,而是公开羞辱的仪式。
摹拟剧的内容越来越低俗。
女演员要扮演通奸的妻子、放荡的寡妇、贪财的风俗业妈妈。
每个角色都带着道德污点,每场表演都在强化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
她们要配合各种色情桥段,模拟性行为,承受观众的起哄和侮辱。
台下的男人把她们当作泄欲工具。
贵族老爷坐在前排,一边品酒一边点评女演员的身材。
平民大声起哄,要求更过分的表演。
奴隶虽然地位低下,此时却可以与主人一起嘲笑台上的女人。
女演员成了社会等级制度的垫底存在。
表演结束后,羞辱并未停止。
有钱的观众可以花钱带走心仪的女演员。剧场老板把女演员当商品出租,按小时收费。
这种交易在法律上完全合法,因为女演员的身体被视为公共财产。
更可怕的是精神摧残。
年复一年的羞辱表演,让女演员逐渐失去自尊。
她们开始相信社会给她们贴的标签,认为自己天生低贱。这种精神奴役比身体剥削更加彻底。
有些女演员试图反抗。
她们拒绝脱衣,拒绝配合下流桥段。结果往往是被殴打、饿饭、关禁闭。
剧场老板有各种手段折磨不听话的女演员,直到她们屈服。
摹拟剧的流行反映了罗马社会的道德沦丧。
男人需要通过羞辱女性来获得快感,需要通过贬低他人来确认自己的优越感。
女演员的痛苦成了男权社会的娱乐消遣。
皇室贵妇的堕落示范
最荒诞的事情发生在皇宫里。
克洛德皇帝的妻子梅莎丽娜,这位有着无数情人的皇后不仅在皇宫里"开房间"幽会情人,还在外面购置房产。
而且她会在夜深人静时,带上贴身宫女溜出禁苑,变成风俗业女性"丽西斯卡",上夜班拉客,尽享人间欢乐。
皇后当风俗业女性,这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
梅莎丽娜的行为让所有人震惊,也给了社会一个完美的借口:连皇后都愿意做风俗业女性,说明这个职业有什么特殊的吸引力。
贵族妇女纷纷效仿。
公元19年,一位省总督的妻子为当风俗业女性甚至当着市政官的面放弃元老院贵妇地位。
这种现象在当时并非个例,许多上流社会女性主动抛弃尊贵身份,去做社会最鄙视的职业。
这种堕落有深层原因。
罗马贵妇的生活极其压抑,她们要遵守严格的道德规范,不能抛头露面,不能自由恋爱,甚至不能自主选择丈夫。
当风俗业女性和演员反而获得了某种变态的"自由":可以见不同的男人,可以获得经济收入,可以暂时摆脱家族束缚。
社会舆论却倒打一耙。
人们不反思是什么驱使贵族女性做出如此极端的选择,反而用这些个案来证明女演员和风俗业女性的"天生堕落"。
既然连皇后都愿意做这种事,说明从事这些职业的女性本来就不是好东西。
这种逻辑完全颠倒了因果关系。
真正的问题是整个社会对女性的压迫,而不是某些女性的道德缺陷。
梅莎丽娜们的叛逆行为,实际上是对男权社会的无声抗议。
恶性循环就此形成。
皇室贵妇的堕落行为被无限放大,成为攻击所有女演员的武器。
社会舆论认为,既然连最尊贵的女人都会堕落,那些出身低微的女演员更加不值得同情。
男人们找到了完美的借口。
他们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女演员的服务,同时在道德上鄙视她们。
皇后的例子证明了女性的"天生不洁",男人的道德优越感得到了加强。
这种双重标准达到了极致。
同样是违背社会规范,男人的行为被理解为"人之常情",女人的行为却被定性为"道德败坏"。
同样是追求快乐,男人被视为正常需求,女人被视为放荡不堪。
生存在社会最底层的悲惨命运
每个女演员都知道自己的结局。
年轻貌美时,她们是男人的玩物。年老色衰后,她们连玩物都不如。
没有退休金,没有养老保障,没有子女赡养,等待她们的只有贫困和死亡。
经济剥削贯穿始终。
女演员虽然能赚钱,大部分收入都要上缴给剧团老板或妓院主人。
她们往往是奴隶出身,即使获得自由身,也要为前主人工作很多年才能真正独立。
生病、受伤、怀孕都意味着收入中断。
社会保障完全缺失。
普通公民生病有家人照顾,有财产支撑。
女演员生病只能自生自灭。她们无法与正常男性结婚,无法获得家庭保护,一辈子都是孤身一人。
子女问题更加复杂。
女演员怀孕后往往被迫堕胎,因为孩子会影响演出。
如果生下孩子,这些私生子从出生就背负着母亲的耻辱。
男孩长大后可能成为角斗士,女孩则很可能重复母亲的命运。
精神折磨比身体摧残更严重。
年复一年的羞辱和歧视,让女演员逐渐失去人的尊严。
她们开始相信自己天生低贱,配不上正常的生活。这种精神奴役比任何刑罚都更残酷。
基督教兴起后情况更糟。
教会将戏剧表演视为魔鬼的诱惑,女演员被描绘为诱惑男人堕落的邪恶化身。
宗教道德的加持让社会歧视变得更加理直气壮。
死亡都带着屈辱。
普通公民死后有葬礼,有墓碑,有后人祭祀。女演员死后只能草草掩埋,没有标记,没有哀悼,仿佛从未存在过。
她们在历史中彻底消失,连名字都没有留下。
这种制度性歧视持续了几个世纪。
古罗马的女演员制度,实际上是整个父权社会的缩影。
男人需要女性的服务,又要在道德上贬低她们。
通过制造"圣女"和"荡妇"的对立,男权社会成功地分化了女性群体,维护了自己的统治地位。
现代社会虽然进步很多,类似的歧视仍然存在。
许多女性仍然因为职业选择而遭受道德审判,仍然要在"贤妻良母"和"事业女性"之间艰难平衡。
古罗马女演员的悲剧提醒我们,真正的文明不在于技术进步,而在于对每个人尊严的尊重。
参考信息: 外国娼史:罗马皇后深夜溜出皇宫扮妓拉客 · 凤凰网 · 2008年2月22日 惨烈的古罗马戏剧表演 · 北方新报 · 2019年5月27日 古罗马人的服装及其社会文化含义 · 求是理论网 · 2019年4月1日发布于:河南省